— % 【特别置顶】对网络一夜情的全方位解读! ! % —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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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网址:http://bbs.163.com/shishi/3708800,302.html[@more@] 对网络一夜情的全方位解读

  随谁流/文

  网络一夜情该有还是不该有,一直是人民争论不休的敏感话题。多少网友因此而“失足”,多少家庭也因此而瓦解。如何从科学、法律的高度解读一夜情,意义重大。

  网络一夜情是不是犯罪行为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所谓强奸,必须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前提,而网络一夜情贵在一个“情”字,从始至终都洋溢着甜言蜜语、柔情蜜意,何来“暴”、“迫”之说?既然不构成犯罪,没有对国家、人民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有也轻松、无也轻松,就没必要洪水猛兽般的小题大做了。

  网络一夜情是不是一般违法行为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:严厉禁止卖淫、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、嫖宿暗娼,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、警告、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,实行劳动教养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卖淫、嫖娼有个“卖”与“嫖”,都是与金钱相挂钩的,但网络一夜情不为名而情,不为利而情。女方倾幕于男方的才学、幽雅;男方倾幕于女方的美貌、清纯,彼此没有承诺、没有附加条件,它出于凡尘而又高于凡尘,完全是灵魂的超尘脱俗,是思想人生观的至高境界,岂能与庸俗、低级的钱财相提并论呢?不违法的行为,虽然不一定是要提倡的行为,但乱加指责,就有悖公理!

  网络一夜情有没有违反所谓的道德传统?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,陈独秀、李大钊、鲁迅等人就提出:“推翻旧文学,提倡新文学;推翻旧道德,提倡新道德”,什么是旧道德?在旧社会,“道德”这个词基本是为女子准备的,对男人的所作所为另有评价,如“风流倜傥”、“放荡不羁”等,最多扣上“沾花惹草”的罪名,没多少人去责怪、抨击,听之任之、放任自由。而女子呢?却要“足不出户”、“三从四德”、“洁身自爱”,,,稍不留意,便会落下“失德”之罪,所以旧道德从本质上看,就是封建社会重男轻女,男女地位不平等的严重体现,是束缚女子思想、行动的枷锁!什么又是新道德?新就是要与旧不同,就是要把女子从层层压迫下解放出来,切实的去实现公平、公正、平等。“窈窕淑女、君子好逑”,为什么就不允许“窈窕帅哥、女子好逑”呢?两情相悦自古是爱情的象征,也是人民对爱情的一种美好追求,既然有了“情”,有了“爱”,有了“一夜”自是理所当然!

  网络一夜情会不会影响到家庭?这是很多人比较担心的问题,但既是“一夜情”,轻轻的我来了、轻轻的又走了,没有眷恋不返,更没有纠缠不休,只要能把握好尺度,对家庭自不会产生破坏力。至于出现问题的人,多数是在“一夜”上犯了严重错误,请记住:昙花所以高贵,是因为“昙花一现”,偶尔的吃西餐你才会体会到与中餐的与众不同,大海看的久了,不一定会比小河更能吸引你!

  亲爱的网友们,一夜情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你会不会巧妙处理;一夜情并不代表堕落,只要你还保持着思想和理智。真爱是无罪的,面对世界60多亿的人口,人生就不会只有一次真爱,把爱坦荡的奉献给你喜欢的人,这必然是社会进步的又一壮举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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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肩负着神圣使命;他挥起正义的屠刀、斩断邪恶的底线;他让男人跳起来、让女人叫起来、让社会在阵痛中性感分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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